钢城区法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

2018-10-09 13:28:00 来源:莱芜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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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莱芜10月9日讯 10月8日,记者从钢城区法院了解到,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钢城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精心组织,采取过硬措施,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强化宣传浓氛围。在公开专栏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开通24小时专线录音,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法律宣传赶大集。9月10日至12日,组织干警到张庄、寨子、黄庄赶大集,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点等形式,集中进行“扫黑除恶”和“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共发放宣传单1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0余人次,动员人民群众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增强联合打击犯罪的工作合力。利用法院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专题宣传扫黑除恶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及政法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形成围剿黑恶势力的浓厚氛围。

  加强培训,确保“打准打狠”。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参加省级以上扫黑除恶专题培训30余人次。编发《扫黑除恶专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法规汇编》,就涉黑涉恶犯罪常见问题、法律规定等作专题刊发,明确认定涉黑犯罪定性标准和证据规则,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审判能力。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准确把握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重点打击盘踞在农村地区以及操纵、经营“黄赌毒”、暴力讨债等黑恶势力犯罪,严肃惩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9月28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告被告人吕某敲诈勒索罪一案,判处被告人吕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建章立制,确保措施到位。建立线索排查、双向移送反馈、案件会商、保密等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目标,让制度成为推动专项斗争开展的“硬约束”。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管理台账,专人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填报数据,确保专项斗争有序推进。加强与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做好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候选人资格审查,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围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撰写《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司法审查报告》,针对黄赌毒犯罪,撰写《关于涉毒品案件的调研报告》,服务领导决策,分别受到市、区领导批示肯定。(张群 李雷)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