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秦某华被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鲁网3月11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在办理“0215秦某华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帐号6217000940007621346(中国建设银行)依法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秦某华被骗的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告。
公示期自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11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 75668420
联系人:董警官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局
2024年3月11日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
新闻关键词:莱芜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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