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刘某被电信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公告发布

2024-01-05 08:42:08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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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4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刘某被电信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3年6月30日,刘某接到一个自称长沙警察的电话,对方以其涉案为由,引导刘某进行银行卡转账,导致刘某被电信诈骗146580元。刘某意识到被骗后,拨打110报警。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的规定,现将冻结账户公示如下:

  户名:XXX,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顺平支行,账号6212262013011389658。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谢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7284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