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刘某被诈骗资金返还公告

2024-01-03 16:45:2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月3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刘某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0年8月17日,刘某在微信“双星名人城西秒杀福利群”中看到微信名“风花雪月”并自称为付娜的发布兼职刷单广告,刘某联系付娜后,付娜向刘某介绍下载“企业密信”APP,并推荐APP客服张斌向刘某教授刷单技巧,刘某按照张斌的要求提交订单并向张斌提供的账号进行转账 17149元后被骗。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资金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人账户资金。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十五条之规定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现将被冻结账户公告如下:

  户名:董锋,开户行:工行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支行, 账号:6222031102005182762 。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蔺警官,联系电话:0531-7566434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58号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日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