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刘某被诈骗资金返还公告

2023-11-23 08:52:0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11月22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刘某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3年4月16日,刘某在家通过使用手机快手APP从网上花了69.9元买了两包布班迪尿不湿,2023年4月17日13点15分,接到一个新加坡的电话+65654842652,对方称现住给其开通了直播代理,若不需要则要关闭直播代理,否则就要每月扣除500元费用,刘某知晓后按照对方要求操作,向对方提供的银行卡转账,对方承诺事后会将资金返还,刘某共投入三笔资金,共计转账10889元。后对方挂断电话,钱未返还,刘某发现被骗,经调查刘某总计被骗10889元。刘某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号资金。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的规定,现将冻结账户公示如下:

  户名***,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义乌佛堂支行,账号:6222031208008858595。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益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还有异议的,请自公告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该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尚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8467

  刘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8461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58号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