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关于“郭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返还”的公告

2023-12-05 17:29:1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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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5日讯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郭某某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3年7月7日郭某某被人拉入刷单群,逐步转账共计45.2万元。后无法提现,郭某某意识到被诈骗,遂拨打110报警。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户资金。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的规定,现将冻结账户公示如下:

  户名:XX,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包头高新开发支行,账号6214923400228823。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该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魏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842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