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2018-08-31 16:15:00 来源:莱芜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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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莱芜8月31日讯 8月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凯忠、徐延明、金宗义,秘书长孟广占出席会议。副市长武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杰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莱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莱芜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莱芜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莱芜市2017年度市财政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莱芜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全市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决定任免干部的情况介绍。会议审议了有关议题,表决通过了《莱芜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莱芜市2017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表决通过了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审查报告,用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魏凯忠指出,要通过文明行为地方立法,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提升城市品位;要强化对食品安全法的宣传,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要认真贯彻落实发展计划,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完成;要认真执行预算,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全市经济健康发展;要深入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整合旅游资源,打造优质旅游产品。(尚敬鹏)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