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楼玻璃被“中伤” 无辜车辆“遭了秧”

2020-06-04 10:05: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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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4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张丙栋)因与妻子吵架情绪受控,竟对楼道玻璃“痛下狠手”,结果掉落的玻璃损毁了停放在楼下的车。经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9日,被告人任某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现年48岁的任某某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平时就干点装卸、搬家之类的力气活。去年6月2日,因为连续几天没有接到客户订单,心情异常烦躁。当天下午,乘坐电梯回家时发现电梯卡失灵顿时心生怒气,好在邻居帮忙刷卡其才回到11楼的家中。

  回到家中的任某某和妻子谈起此事,结果没几句便吵了起来。“你有本事你就去找人家去。”妻子的一句话把积压在任某某心中的怒火瞬间点燃,随即拿起一根木棍朝外走去,在等电梯的时候,越想越气,一棍子就把楼道里的玻璃给打碎了。

  直到派出所民警联系夫妻二人,他们才知道闯了大祸。当天被砸碎的玻璃从11楼掉落,砸坏了停在楼下的4辆车,经鉴定,被损坏总价值3090元,万幸的是没有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任某某也自动投案,主动联系被害人并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