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发布吴某被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鲁网10月20日讯 10月20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发布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为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拟返还受害人吴某资金15800元。现予以公示:
2025年4月25日7时许,吴某报警称被骗,经查,其通过网络购买虚拟物品,称可返现,向对方银行卡转账15800元,发现无法提现,对方要求其继续转账,发觉被骗,损失15800元。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户资金。现将冻结账户返还金额公示,被冻结的账户及返还金额如下:
户名:胡某某,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新世纪支行,账号:6230942920000551389,返还金额15800元。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5年11月20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警官,联系电话:19863486807,肖警官,联系电话:19863459828。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分局
2025年10月20日
(通讯员 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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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孟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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