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济东频道 > 新闻 > 正文

我承诺 我践行——济南市莱芜区举办《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主题宣传活动

2021-05-01 12: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鲁网5月1日讯(记者 亓若琳 实习记者 韩文悦)5月1日上午,为积极落实《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济南市莱芜区城市管理局、凤城街道办在区政府广场联合举办“我承诺我践行”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莱芜区政府副区长张新建,区城管局相关领导,凤城街道主要负责人、妇女代表、青年代表、社区(村)垃圾分类负责人和物业代表、志愿者代表参加。

  活动在锣鼓队的表演下正式拉来序幕,引来不少市民驻足观看。张新建在致辞中表示,今天《济南市生活垃圾减量与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我们举办此次活动,动员全区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齐心协力,坚决打好生活垃圾分类攻坚战。希望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行动来,共同建设宜居宜游绿色健康新莱芜。

  活动中,宣读了条例践行倡议书,凤城街道妇联代表、团工委代表、少先队员代表、小区物业代表、志愿者代表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随后,参加人员签字承诺,纷纷表示要争做垃圾分类的先行者、领导者,以身作则,带好头。“作为一名少先队员,无论是在家里、在学校,都要做好垃圾分类,共同保护我们美丽的家园。”少先队员代表马浩辰说。

  “我们依据社会服务为基础,依据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小区内加强宣传,加强巡逻管理,对社区环境,包括垃圾收集点的环境做到整洁卫生,争取打造莱芜区社区垃圾分类的标杆。”物业代表陈雷说。

  活动结束后,志愿者通过发放条例宣传小册和四分类垃圾袋,引导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的意义和重要性,使“绿色、低碳、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营造人人参与、广泛参与的环保氛围。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