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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城区:全区没有一例违法燃放案例

2019-05-06 10:18: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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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钢城区加入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阵营,首先在城区范围内执行“禁放令”。为贯彻落实禁放规定,确保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取得成效,全区按照“部门分工负责,街镇(功能区)属地管理,社会齐抓共管”的原则,统筹建立区直部门、街镇(功能区)、村(居)三级工作机制。在刚刚结束的“五一”小长假,全区没有一例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例。

  “五一”节假日是婚庆、开业、促销的大好时节,以往也是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日子。为更好地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制定了“五一”期间的烟花爆竹禁放巡查方案,集中在5月1日至4日每天早上5点组织各党委成员、分局相关人员到包片联系点,联合各镇街、功能区工作人员及派出所人员,重点对联系点禁放区域内的村居、物业小区、居民居住区、大酒店、在建工程项目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检查。

  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政工考核办主任谭永贵说:“根据分局党委安排,‘五一’期间我们全员上岗,分了12个作战单元,对禁放区域实现不间断巡查,没有发现违规行为。”

  为从源头上实现零燃放,钢城区应急管理局已将全区79家已到期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短期许可证全部收回,并联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对每一户剩余的烟花爆竹进行了清点、回购入库,消除了安全隐患。对另外3家常年零售经营点,也收回了经营许可证。目前,区内唯一一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正在清理剩余的烟花爆竹。

  为进一步扩大知晓度,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钢城区不断加大宣传力度。除常规的发放《钢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告知书》、签订《烟花爆竹禁放承诺书》、制作宣传条幅外,还同时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告知,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并对辖区内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点,特别是婚庆公司、小超市、村(居)、社区等重点场所开展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宣传工作,让大家自觉落实禁放规定,不断提高群众对禁放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全面营造禁放烟花爆竹的浓厚氛围。

  原文链接:http://news.e23.cn/jnnews/2019-05-05/2019050500482.html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