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发布侯某剑被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鲁网12月24日讯 12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发布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为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拟返还受害人侯某剑资金10000元。现予以公示:
2024年7月26日,侯某剑报警称:在网上参与刷单返利活动时被骗5万余元。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户资金。现将冻结账户返还金额公示,被冻结的账户及返还金额如下:
户名:丁玉宁,开户行:镇海农商银行澥浦支行汇源分理处,账号:6230910299095917633,返还金额1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01月19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疑问,请联系李警官,联系电话:19863486807,肖警官,联系电话:19863459828。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4年12月19日
(通讯员 赵艳)
鲁网济东新闻热线:0531-76122110
责任编辑:孟昊天
新闻关键词:钢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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