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发布孙某传被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鲁网1月16日讯 1月15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发布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为保障群众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拟返还受害人孙某传资金80000元。现予以公示:
2021年1月20日,孙某传报警称:在网上接到冒充领导让其转账被骗警情。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户资金。现将冻结账户返还金额公示,被冻结的账户及按比例返还金额如下:
户名:王大鹏,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账号:6212251715000472138,返还金额80000元。
公示期自2024年1月15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如有疑问,请联系张警官,联系电话:19863409660,邓警官,联系电话:19863485836。
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
2024年1月15日
(通讯员 赵艳)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