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亓某某网上贷款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2023-04-19 15:30:1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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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9日讯 4月19日,济南市公安莱芜区分局发布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亓某某网上贷款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2年12月4日11时,陌生号码给亓某某打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贷款。亓某某点击对方通过微信发来的连接下载了“个人贷”手机软件并注册信息。亓某某申请贷款2万元审核通过后对方以需要购买会员为由诈骗亓某某1000元。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的规定,现将冻结账户公示如下:

  户名:XX,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账号6217920496634283。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8466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