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发布董某某被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2023-04-19 15:18:0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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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9日讯 4月19日,济南市公安莱芜区分局发布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董某某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1年11月2日,董某某在网上投资股票,通过手机银行向网站提供的账户转账129000元。李敬实意识到被骗报警。 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账户资金。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中国银监会公安部下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银监办发〔2016〕170号的规定,现将冻结账户公告如下:

  户名:XXX,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账号8110201013601374112。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8466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分局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通讯员 曹建强)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