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公安:交通违法“曝光台”(第一期)
鲁网9月16日讯(记者 亓若琳)大货车运载生产、生活物资以及运送建筑垃圾、建筑材料,为发展经济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有少部分大货车不遵守交通管制指示牌,违规进城挤占道路、装载货物不遮盖、抛洒造成环境污染,给群众出行造成隐患。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净化道路秩序,营造更为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莱芜交警大队严查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闯禁区,现将曝光如下:
时间:2022-09-10 07:53:07
地点:省道234线贾家庄卡口
车牌号:鲁Q328KC
时间:2022-09-10 12:10:06
地点:省道234线贾家庄卡口
车牌号:鲁AU1923
时间:2022-09-11 01:54:34
地点:省道234线贾家庄
车牌号:鲁HV1957
时间:2022-07-11 23:31:17
地点:省道234线贾家庄卡口
车牌号:鲁S58056
据交警部门统计,在斑马线上发生的交通事故,90%以上都是车辆或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或没有礼让造成的!
时间:2022-09-11 19:40:34
地点:鲁中大街人民保险路段
车牌号:鲁SE5335
时间:2022-09-10 18:20:04
地点:瀛牟大街市医院北门
车牌号:鲁SJ4181
时间:2022-09-02 14:29:48
地点:鲁中大街人民保险路段
车牌号:鲁S59400
时间:2022-09-03 18:27:25
地点:凤城大街尚座路段
车牌号:鲁ST0445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八条第十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至200元罚款。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一次记3分。
货车闯禁行处理:扣3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驶入禁止驶入标志的机动车驾驶人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不听劝阻的,对驾驶员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以处以15天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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