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诈骗资金返还公示
鲁网3月7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曹建强)2022年3月7日,济南市公安莱芜区分局发布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莱芜公(口镇)立字【2021】1836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魏某利报警称:2021年7月20日早晨,有人冒充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党委书记并加其微信,后对方称上级领导委托办事,安排魏某利向领导转账30万元,魏某利照做,通过网银向对方2个账户打款30万元被骗。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帐户资金。
现被害人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将被冻结账户内的被害人被骗资金返还。将现将被冻结账户公示如下:
账户名:刘磊,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1043064416711;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毕警官
联系电话:1986348377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58号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七日
责任编辑:孟令海
新闻关键词:济南市公安莱芜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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