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收玉米”被骗50万,骗子“自导自演”竟退回19万

2020-09-22 17:30: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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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2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张丙栋)冒用他人身份联系被害人进行粮食交易,多次制造交易失败就全额退款的假象,让被害人一步步走入“圈套”之中。近日,经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邹甲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7年10月17日,在莱芜从事粮食生意的付某在微信上结识了有玉米出售的邹甲,但因为价格原因该单生意没有谈拢,邹甲表示可以介绍其他从事粮食生意的客户,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付某并没有过多猜疑。

  2018年1月25日,邹甲冒用其战友窦某某身份通过微信向付某低价出售玉米,付某在查看身份证信息后低价购买60吨玉米;两天后,看到微信上发来的运粮车、出库单,当日付某向其转账95840元。本以为能小赚一笔的付某没想到是,时隔一周,微信那头却传来了运粮车在河北境内被查扣的消息。就在付某为货款如何索要焦头烂额之际,全部货款竟悉数归还。

  一样的伎俩,一样的套路。2018年2月4日,邹甲冒用孙某某身份再次与付某在微信上达成80吨玉米生意订单,结果仍是运粮车辆被查扣,货款被全部退还。

  至此,付某放下戒备之心,而不知一场更大的阴谋悄然而至。2018年2月10日,邹甲冒用王某某身份,以超低的报价与付某达成360吨价值57万元的玉米生意订单。在看到邹甲伪造的运粮货车照片、货物清单和货物运输协议书后,双方商议由付某将手中所有的积蓄50万元全部支付,剩余7万元由邹甲先行垫付。2月14日,50万元货款全部到账。为了让这场阴谋更加逼真,也为了不引起受害人怀疑,仅仅过了两天,邹甲便指使其朋友窦某某冒充发货商与付某取得电话联系,谎称运粮车辆已行驶至河北,两三天后到达山东。

  期望越大,失望就越大。就在付某为所购玉米为何迟迟没有到货开始变得紧张时,2018年2月21日,邹甲的一个消息瞬间让其跌入谷底:运粮货车坠入河中,押车的王某某在事故中死亡。“仗义”的邹甲主动帮其处理后续事宜,不久后便带来了还有两辆运粮车辆没有发生事故的“好消息”。为了让付某信以为真,邹甲谎称已找到其中一司机家庭住址,并让付某与“司机妻子”通话,当天便为付某“讨回”19万元货款。

  让付某怎么也想不到的是,三次“大买卖”竟然出自同一人之手。几天后,那个“诚信正直”的合作伙伴制造手机丢失的假象后,从此渺无音讯、石沉大海。

  2018年3月31日,邹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这场由其自导自演的诈骗大戏至此得以真相大白。

  检察官提醒,微信等社交软件作为提供即时通讯服务的应用程序,近年来发展迅猛,已经不仅仅是聊天工具,还能将人与实体社会、实体行业相连接。越来越多的用户通过微信等社交平台进行频繁的经济往来,不断引起不法分子觊觎,微信营销售假、微信诈骗、微信红包赌博等“涉微”领域犯罪亦呈高发态势。

  检察官建议,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尽量不要通过微信随意公开个人私密信息。要慎重建立微信好友关系,并审慎处理经济利益关系。在权益受到侵害后,保留相关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