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 让司法救助在阳光下运行

2020-08-27 15:1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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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28日讯(记者 亓若琳)为全面推进检务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8月27日上午,济南市莱芜区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基层组织代表等5人担任听证员,对两起司法救助案进行公开听证。

  2019年3月13日,徐某醉酒驾驶轿车撞至路北侧桥梁防护栏东端,造成徐某本人及轿车乘车人3人受伤,车辆损坏。申请人张某雨之父张某辰、张某扬之父张某峰及另一乘车人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件发生后,经莱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某被莱芜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雨家人、张某扬家人经济损失各132万余元。后因徐某暂无履行能力,申请人未获得赔偿。

  申请人张某雨,2019年出生,其母无正式工作,在其父因事故去世后,家庭失去经济来源,生活困难。申请人张某扬,2017年出生,父母于2018年9月4日协议离婚,张某扬由母亲抚养,以父亲每月支付的抚养费为主要生活来源,父亲去世后,没失去了经济来源,生活困难。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两起司法救助案的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核实情况、予以司法救助的理由及依据进行了全面阐述。听证员听取了案件承办人及申请人代理人对案件的相关阐述后,就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等问题进行公开评议,一致认为案件申请人家庭困难,提出司法救助合情合理,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

  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接受外部监督,提升执法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的有力举措,莱芜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大公开听证工作力度,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