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信息网络违法犯罪”说不!

2020-06-18 15:3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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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8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张丙栋)办案就像一面镜子,往往能反映出大量社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近日,莱芜区检察院在办理张小龙诈骗案和葛天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均是利用移动通信网络诈骗他人钱财、传播违法犯罪信息,扰乱了公共秩序,造成了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损失。

  精准“把脉”,方能“对症下药”,找准被建议单位监督管理缺位、机制体制漏洞,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6月10日下午,莱芜区检察院就“遏制信息网络违法犯罪”问题,向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及网络通信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诸如利用“办证广告”“招嫖卡片”“博彩链接”等实施电信诈骗、引诱违法犯罪的现象,公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相关单位进一步提高参与社会治理的意识,建立“信息互通,协同联动”的治理机制,共同参与遏制信息网络违法犯罪,为莱芜区发展创建诚信、健康、安全的信息网络环境。

  当天,被建议单位代表签收检察建议并表示:“这份检察建议发得及时有力,对检察建议照单全收、诚恳接受,认真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并从制度和工作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检察机关。”

  “一份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可以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促成一些部门或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杨雪梅指出。

  近年来,莱芜区检察院院立足司法办案,延伸监督触角,推动检察职能与社会综合治理的深度融合,深挖案件背后暴露的行业乱象问题,分析症结并提出规范管理的意见,检察建议已经成为检察机关参与当地法治建设的“法宝”。

  检察建议的根本是质量,关键是落实。截止到5月份,莱芜区检察院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48件,被采纳并落实整改37件,采纳率达100%,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群众信息网络安全,在群众中产生了良好反响。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