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检察院召开“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动员会

2020-03-13 19:3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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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13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徐婵)3月13日上午,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动员会。会议由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郗兴甫主持,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对配套开展的九项具体活动及督导考核工作进行了解读,宣读了莱芜区检察院《关于开展“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对全院开展活动的目标要求、组织形式和责任分工进行了说明。

  郗兴甫传达了区第五督导组“标准提升年”“工作落实年”动员部署会精神,并结合区检察院实施方案对活动的开展提出明确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把开展“两个年”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全力抓好落实。把握活动要求,高质量抓好推进。要开展学习讨论,明确活动内容,吃透精神实质,要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活动实效。以开展活动为契机,全力提升各项检察工作。要将活动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把开展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和能量转化为争一流走前列的拼劲干劲,奋力推动检察工作持续跨越发展,为建设幸福和谐新莱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孟令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