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有温度的告别信 莱芜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暖心不起诉宣告
鲁网3月3日讯(记者 亓若琳 通讯员 朱彤晖) “小佳,你在考察期间表现良好,经严格审查,我们决定向你宣布不起诉。”2月27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向经严格考察之后,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小佳宣布不起诉,并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
不同以往的宣告方式
2019年7月,小佳故意伤害他人一案被移送莱芜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她是未成年人,且是在校学生,审查起诉期间,莱芜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干警张国强和朱彤晖结合小佳的个人特点,对小佳进行了针对性的帮教。2019年8月27日,根据案件审查及初步帮教情况,莱芜区检察院决定对小佳作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6个月。考察小组经严格考察之后认为小佳表现良好,依法对小佳作出不起诉决定。
今天是考验期满的日子,考虑到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检察官们采用了微信平台,与小佳及辩护人视频连线,宣告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宣告结束后,办案人员将相关的法律文书邮寄给各诉讼参与人签字确认。
一封温暖的告别信
在寄给小佳的信封里除了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有第二检察部干警朱彤晖送上的一份“特殊的礼物”,一封有温度的告别信。
“今天,你给自己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经过我们综合认定,你的考验期顺利通过,我们给你作出了正式的不起诉处理,恭喜你。” 在告别信中,朱彤晖掩不住内心对小佳“新生”的喜悦。据朱彤晖介绍,小佳是她参与帮教的第一个未成年犯,她和小佳约定,小佳每个月都要手写一份“思想汇报”邮寄给她。在半年的“思想汇报”中,在她的耐心开导、鼓励下,慢慢让小佳重拾信心,对今后的生活也充满期待。
“在微信和电话交流盛行的当下,我觉得手写书信更容易沟通交流,更真诚,也更容易走进那些未成年孩子们的内心。”朱彤晖说,“在考验期间,小佳每月都要手写一份思想汇报,在考察期结束的这一天,我同样用手写的这封信,鼓励她树立自信,树立青春新的坐标。”
法不容情,但执法者可以温情,法律的温度可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传递。近年来,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致力于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优先保护、双向保护、临界保护,用检察温度挽救着越来越多的迷途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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